类型
市级培训
区级培训
校级研修
自主研修
师德素养
知识技能
实践体验
个人学习
除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外的所有教师
不少于7学分(20%)
不少于10学分(28%)
不少于15学分(42%)
4学分 (10%)
不少于2学分,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
不少于4学分,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、作业命题能力1学分、信息能力1学分
实验能力1学分
不少于2学分,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、家庭指导能力1学分
不少于6学分,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、作业命题能力1学分、信息能力1.5学分
不少于2学分,含实验能力1学分、跨学科能力1学分
师德不少于2学分;
素养不少于2学分,含家庭指导能力1学分
不少于11学分,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、作业命题能力1学分、跨学科能力1学分、信息实践应用2.5学分
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教师
不少于7学分(市和区20%),涵盖师德素养(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),知识技能(含学科教学能力2学分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市级1学分、区级1.5学分),实践体验(含实验能力1学分)。
不少于25学分(70%)
师德不少于3学分,含生涯心理辅导能力1学分;
素养不少于2学分,含家庭指导能力2分
不少于20学分,含学科教学能力4学分、作业命题能力3学分、实验能力1学分、跨学科能力2学分、信息实践应用2.5学分
另:
新任教师
须参加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,不少于12学分。
班主任
班主任专题培训不少于3学分,纳入区级学分,计入学分总量
教研员
每年参加专题培训不少于6.4学分,纳入市、区、校三级级学分,计入学分总量
高级教师
须增加教育研究、引领辐射为主的高级研修,完成不少于18学分。其中带教指导、课程资源开发、课题研究等不少于14学分。
新任/拟任校园长
须参加任职资格培训不少于30学分
在任校(园)长
在任校(园)长五年内完成不少于32学分的市区校三级培训,其中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18学分,参加市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,计入学分总量
中层干部
岗位技能培训不少于9学分,纳入区级学分,计入学分总量
教育学院院长
参训市级培训不少于10学分,计入学分总量